TOPS 台北好購推廣平台
1. 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,並設立於台北市(成立8年以內之企業得納入新創企業組,其餘稱為中小企業組),且非為境外企業設於台北市之分公司。
2. 合法登記,並無違規事由(如五年內執行政府違約、三年內欠稅、三年內有嚴重違反環保、勞工、食安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,且情節經事業主管機關認定重大者)。
3. 經查具違法事由或其他,如公司破產宣告、公司負責人涉及民刑事案件判刑確認者。
4. 若曾獲相關國內外獎項(如經濟部新創事業獎)並可提出佐證,於網頁排序曝光上可提高曝光度。
主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
更新日期:2025.02.10